金瓶梅(崇祯原版)

第47章 苗青贪财害主 西门枉法受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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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曰:怀璧身堪罪,偿金迹未明龙蛇一失路,虎豹屡相惊

暂遣虞罗急,终知汉法平须凭鲁连箭,为汝谢聊成

话说江南扬州广陵城内,有一苗员外,名唤苗天秀家有万贯资财,颇好诗礼年四十岁,身边无子,止有一女尚未出嫁其妻李氏,身染痼疾在床,家事尽托与宠妾刁氏,名唤刁七儿原是娼妓出身,天秀用银三百两娶来家,纳为侧室,宠嬖无比忽一日,有一老僧在门首化缘,自称是东京报恩寺僧,因为堂中缺少一尊镀金铜罗汉,故云游在此,访善纪录天秀问之,不吝,即施银五十两与那僧人僧人道: 不消许多,一半足矣

天秀道: 吾师休嫌少,除完佛像,余剩可作斋供

那僧人问讯致谢,临行向天秀说道: 员外左眼眶下有一道死气,主不出此年当有大灾你有如此善缘与我,贫僧焉敢不预先说知今后随有甚事,切勿出境戒之戒之

言毕,作辞而去

那消半月,天秀偶游后园,见其家人苗青正与刁氏亭侧私语,不意天秀卒至看见,不由分说,将苗青痛打一顿,誓欲逐之苗青恐惧,转央亲邻再三劝留得免,终是切恨在心不期有天秀表兄黄美,原是扬州人氏,乃举人出身,在东京开封府做通判,亦是博学广识之人一日,寄一封书来与天秀,要请天秀上东京,一则游玩,二者为谋其前程苗天秀得书大喜,因向其妻妾说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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