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我喜欢

第4章 夜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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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手见面会之后,俱乐部对我来说不再是名片上那个抽象的网址。

我见过那些人,看过那些游戏,知道那个圈子里的人是怎么说话的。

但知道归知道,我还没有真正踏入。

那天苏晚问我感觉怎么样,我说“挺有意思的”。她笑了笑,没有催我。她是一个聪明人,知道什么时候该推一把,什么时候该等着。

春节过后,日子回到了正轨。

陈建国复工了,朵朵还没开学,白天送去外婆家,下午我接回来。

学校那边,开学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开始了——备课、写教学计划、开年级会。

我是高三班主任,开学就是冲刺,容不得半点马虎。

白天忙学校的事,晚上回家做饭、陪朵朵、收拾家务,时间被切成了碎块。

许哲还是每天发消息,但频率更低了。

考研成绩还没出,他等得焦躁,我也没多问。

他需要的时候,我会回复几句,不需要的时候,我也不会主动找他。

我们之间的关系已经变成了一种默契——他想见我的时候会说,我想见他的时候会去,谁都不欠谁。

俱乐部的论坛我每天还会上去看看。

活动发布区挂出了“春日私享会”的帖子,时间在二月底,地点在邻市的一家温泉度假酒店,两天一夜。

我看了一眼,没有报名。

不是不想去,而是时间不合适——二月底正是开学最忙的时候,高三班主任走不开。

而且,两天一夜,对我来说太长了。

我还没有准备好把自己交给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那么久。

夜鹰的私信还在。

新手见面会之后,他隔三差五会发一条消息。

不是那种“在吗”之类的废话,而是有时候发一张照片——一杯咖啡、一本书的封面、一张深夜的空荡街道。

我会回一句“还没睡”或者“这本书我也读过”。

我们之间的对话像两条平行线,各自在自己的轨道上,偶尔交汇一下,然后又分开。

正月十五那天,他发来一条消息:“元宵节快乐。吃汤圆了吗?”

我回复:“吃了。你呢?”

“一个人,没煮。”

我看着这行字,能想象他一个人坐在公寓里的样子。

他之前说过,他在另一个城市工作,偶尔来L市出差。

大部分时间是一个人住,一个人吃饭,一个人过所有的节日。

“那下次你来L市,我请你吃。”我打了这行字,发出去。

他秒回了一个句号。然后过了几秒,又发来一行字:“那我可得好好想想,吃什么才能把这一顿吃回来。”

我笑了。这个人,说话总是这样——不急不慢,不轻不重,像一杯温水,不烫嘴,但喝着舒服。

我回他:“你慢慢想。想好了告诉我。”

他说:“好。”

正月十七,开学前一周。

学校的准备工作进入了高潮。

开年级会、排课表、领教材、检查教室设备。

我是高三班主任,还要准备百日誓师大会的材料。

每天早出晚归,回到家累得不想说话。

那天晚上,我洗完澡躺在床上,翻看手机。

夜鹰发来一条消息,不是文字,是一张照片。

窗外的夜景,高楼林立,灯火通明。

配文:“这个城市的夜晚,总是比白天诚实。”

我看了几秒,回复:“白天要装,晚上不用。”

他回:“所以你也是晚上才出现?”

我嘴角弯了弯。“白天太吵。晚上安静,适合说话。”

“那我们现在算说话吗?”

“算。”

“那你想说什么?”

我想了想,打了一行字:“想问你,你为什么叫夜鹰?”

他过了一会儿才回复。不是那种拖延,而是像在认真思考。“因为夜鹰是夜间活动的鸟。看得清黑暗里的东西。”

“你看清了什么?”

“看清了很多人白天看不见的一面。比如你。”

我的心跳快了一拍。“我怎么了?”

“你白天是老师,是妻子,是母亲。但你晚上在这里,是荷花。我觉得,晚上的那个你,更接近你自己。”

这句话戳中了我。

不是那种甜言蜜语的戳中,而是一种“你懂我”的确认。

他没有说“我喜欢晚上的你”,没有说“你晚上的样子很美”。

他只是说“更接近你自己”。

这个评价,比任何夸奖都让我觉得舒服。

“那你呢?”我问,“你白天是什么?”

“白天是帮人管钱的。晚上是夜鹰。”

“哪个更接近你自己?”

他发来一个笑脸的表情。“你猜。”

我没有猜。我知道他不会直接回答,我也不需要他回答。这种你来我往的试探,本身就是一种乐趣。

正月二十,开学前三天。我忙里偷闲,去了一趟健身房。

许哲瘦了一些,但精神状态不错。他带我练了背,训练的时候话不多,只是偶尔纠正我的动作。他的手扶在我的肩胛骨上,力度恰到好处。

训练结束后,他帮我拉伸。我躺在瑜伽垫上,他帮我压腿。他的手指握住我的脚踝,轻轻往上推。

“许哲,”我说,“你最近好像不太一样了。”

“哪里不一样?”

“话少了。”

他低下头,没有回答。过了一会儿,他说:“何姐,我想了很多。你说得对,我不能总想着你。我得有自己的生活。”

我看着他。他的表情很认真,不像是在说气话,也不像是在试探我。

“你能这么想,很好。”我说。

“但是,”他抬起头看着我,“我还是会想你。”

我没有回答。有些话,不需要回应。他需要的是时间,不是我。

从健身房出来的时候,天已经黑了。我坐在车里,没有立刻发动引擎。手机震了一下。

夜鹰:“今天忙吗?”

我回复:“刚健完身。累。”

“那早点休息。”

“不想睡。”

“那聊会儿?”

“好。”

他发来一段语音。

我点开,是他的声音,很低很稳,像深夜电台的主持人:“今天在书店看到一本诗集,翻开第一页,上面写着一句话——‘你是我半途而出的夏天’。我站那里看了很久。”

“然后呢?”我打字。

“然后我买下来了。想送给你。”

我的心跳又快了。“为什么送我?”

“因为你让我想到夏天。虽然现在是冬天。”

我看着这行字,嘴角翘了起来。

这句话说得真漂亮——不直白,不露骨,但藏着温度。

他知道怎么用语言撩拨一个人,不是那种低级的“我想你”“你好美”,而是用一种更高级的方式,把一个人和美好的意象联系在一起。

我回他:“那你下次来L市,带给我。”

“好。”

正月二十三,夜鹰来了L市。

他发消息说周五到,问我有空吗。我说周六下午有空。他说好。

周六下午,我去了他说的那家书店。

在老城区的一条巷子里,门面不大,里面却很深。

书架从地板顶到天花板,木质的楼梯踩上去会发出吱呀的声音。

空气里有旧书和咖啡的味道。

我到的时候,他已经在二楼靠窗的位置坐着了。面前放着一杯美式,旁边放着一本包着牛皮纸的书。

“来了?”他抬起头,嘴角弯了弯。

我走过去坐下。

脱了大衣搭在椅背上。

今天穿了一件烟灰色的高领毛衣,外面是那件燕麦色大衣,下身是黑色的直筒羊毛裤,脚上一双白色板鞋。

素颜,只涂了润唇膏。

他看了我一眼,把那本包着牛皮纸的书推过来。“给你的。”

我拆开牛皮纸,是一本诗集。封面是深蓝色的,上面画着一弯月亮和几颗星星。书名是《我偏爱读诗的荒谬》。

“你上次说喜欢读诗,”他说,“逛书店的时候看到的,觉得你会喜欢。”

我翻开第一页。

他说的那句话不在这一页,在更后面。

我没有问他为什么骗我,因为我知道他没有骗我。

他只是在找一个理由,把那本书送给我。

“谢谢。”我说。

“不客气。”

我们坐在那里喝咖啡,聊了一会儿。

聊他最近读的书,聊我最近忙的事。

他说话的时候喜欢微微侧头,看着你的眼睛,但不会盯得太紧。

那种目光让我觉得舒服——他在认真听你说话,不是在审视你。

“夜鹰,”我忽然说,“你平时都是这样和女人聊天的吗?”

他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。“你指哪样?”

“就是……很会说话。让人觉得很舒服。”

他想了想,说:“可能因为我见过的女人太多了。”他顿了顿,“但你是第一个让我觉得,不用说话也很舒服的人。”

我看着他的眼睛。他的眼睛是深棕色的,在书店的暖光下,像两块温润的石子。

“不用说话也很舒服”这句话,比任何赞美都让我觉得受用。

因为他说的是“不用说话”——不是“你很好看”,不是“你很有趣”,而是“和你待在一起,不说话也很好”。

这种评价,只有真正懂的人才会说出口。

那天下午我们在书店待了两个小时。

没有做任何出格的事,只是喝咖啡,看书,偶尔说几句话。

走的时候他送我下楼,在书店门口,他说:“荷花,下次你来我的城市,我带你逛逛。”

“好。”我说。

“不是客气话。”他说。

“我知道。”

他笑了一下,转身走了。我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巷口,然后才走向自己的车。

回到家的时候,陈建国在厨房做饭。朵朵在客厅看电视,看到我回来,跑过来抱住我的腿。

“妈妈,爸爸今天做了红烧肉!”

“真的?”我蹲下来亲了亲她的额头,“那朵朵要多吃点。”

陈建国从厨房探出头来。“回来了?”

“嗯。”我换好拖鞋,走进厨房。

灶台上炖着红烧肉,咕嘟咕嘟冒着泡。

旁边还有一锅番茄蛋花汤。

陈建国系着那条旧围裙,手里拿着锅铲,头发有点长了,刘海垂下来遮住了一小片额头。

“今天怎么想起做红烧肉了?”我问。

“朵朵说想吃。”他说,“你不是也爱吃吗?”

我愣了一下。他记得我爱吃红烧肉。这个细节让我有点意外。不是因为他从来不记得,而是因为我已经很久没有期待他记得了。

“谢谢。”我说。

他看了我一眼,好像有点意外我说谢谢。“谢什么,又不是外人。”

我笑了笑,没有接话。

吃饭的时候,朵朵坐在中间,叽叽喳喳地讲她在幼儿园的事。

陈建国给她夹了一块瘦肉,给我也夹了一块。

我吃了一口,味道不错,肥而不腻,甜咸刚好。

“好吃。”我说。

“那多吃点。”他又给我夹了一块。

我看着他的脸。

那张脸我看了十几年,熟悉到闭上眼都能描摹出来。

但今天不知道怎么了,我看着那张脸,忽然觉得他好像也没那么讨厌。

他不是不关心我,他只是不会表达。

他表达关心的方式,是做饭的时候记得我爱吃什么,是给我夹菜的时候多夹一块瘦肉,是在我说“谢谢”的时候说“又不是外人”。

这些事,以前我从来不会注意。因为以前的我,总觉得不够。不够浪漫,不够体贴,不够懂我。

现在我不这么想了。

不是因为他变了,而是因为我变了。

我不再期待他变成另一个人,不再期待他能读懂我所有没说出口的话,不再期待他给我那些他给不了的东西。

我开始接受他就是他——一个普通的、不浪漫的、不会说甜言蜜语的男人。

他爱这个家,爱朵朵,爱我。

只是他的爱,藏在这些琐碎的、不起眼的小事里。

以前我看不到,因为我想要的太多。

现在我能看到了,因为我想要的没那么多了。

吃完饭,陈建国主动去洗碗。我陪朵朵看动画片,窝在沙发上。朵朵靠在我身上,小手攥着我的毛衣袖子,看了一会儿就睡着了。

我把她抱回房间,盖好被子,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。

回到客厅,陈建国已经洗完了碗,坐在沙发上看手机。看到我出来,他拍了拍身边的位置。

“坐一会儿?”

我走过去坐下。他拿起遥控器,把电视调到了一个综艺节目,不是什么好看的节目,就是有点声音,不至于太安静。

我们并肩坐着,谁都没有说话。他看了一会儿手机,我靠在那儿,闭着眼睛。

“何静。”他忽然叫我。

“嗯?”

“你最近好像……不太一样了。”

我睁开眼看着他。“哪里不一样?”

“说不上来。就是……”他想了想,“好像没那么烦了。以前你在家的时候,总觉得你绷着,好像随时会发火。现在松下来了。”

我愣了一下。他居然能感觉到这个。这个从来不观察我情绪的男人,居然能感觉到我“松下来了”。

“可能是因为我想开了。”我说。

“想开什么了?”

“想开了……日子怎么过都是过,开心点不好吗?”

他看了我几秒,然后笑了。“你说得对。开心点好。”

他伸手拿了一个橘子,剥开,递了一半给我。我接过来,吃了一瓣,很甜。

“这个橘子甜。”我说。

“嗯,超市买的,特价。”

我笑了。特价。这就是陈建国。他永远不会说“我特意为你挑的”,他只会说“超市买的,特价”。但橘子是甜的,这就够了。

那天晚上,我们没有吵架,没有冷战,没有任何不愉快。

他看电视,我吃橘子,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几句。

平淡得像一杯白开水,但喝下去不烫嘴,不凉胃,刚刚好。

我想,这就是生活吧。不是每一天都要轰轰烈烈,不是每一刻都要激情澎湃。大多数时候,它就是这样的——安静的,琐碎的,不起眼的。

以前我讨厌这种平淡。

现在我不讨厌了。因为我有了其他的出口。

朵朵睡着之后,客厅安静下来。陈建国去卫生间洗澡,水声哗哗的。我靠在沙发上,手里还捏着那瓣橘子的皮,指尖有一股淡淡的清香。

今天和夜鹰在书店坐了一个下午,喝了咖啡,聊了天,收到了一本诗集。

他说“你是我半途而出的夏天”。

这句话在脑子里转了好几个来回,像一颗糖含在嘴里,舍不得咽下去。

但回到这个家,看到陈建国在厨房里系着围裙炒菜,看到朵朵跑过来抱住我的腿,闻到红烧肉的味道,我又觉得自己是另一个人。

这个人不读诗,不聊“半途而出的夏天”,这个人关心的是排骨炖烂了没有、朵朵的作业写完了没有。

两种生活,像两条平行线。以前我觉得它们永远不会相交,现在我发现,它们不需要相交。它们各自存在,各自给我不同的东西。

陈建国从卫生间出来,穿着那套深蓝色的棉质睡衣,头发还湿着,毛巾搭在肩膀上。他看到我还坐在沙发上,愣了一下。

“还没睡?”

“不困。”我说。

他走过来,在我旁边坐下。电视里在放一个综艺节目的重播,笑声很大,但谁都没在看。

我看着他。

他的头发湿漉漉的,有几缕贴在额头上。

脸上的皮肤比前几年松弛了一些,眼角有细纹,下巴的胡茬没刮干净。

但那双眼睛还是老样子——不大,但很温和,看人的时候不急不慢。

我忽然想到一件事。我和他,有多久没有做爱了?

上一次是什么时候?

一个月前?

还是更久?

我记不清了。

这段时间我忙着开学的事,忙着和许哲见面,忙着和夜鹰聊天,回到家累得倒头就睡。

他也没有主动提过。

我们躺在一张床上,中间隔着距离,各自翻手机,各自睡去。

不是因为不爱了,而是因为习惯了。习惯到忘了这件事的存在。

可今天不知道怎么的,看着他的侧脸,我忽然觉得——其实他也没那么差。

这个和我过了十几年的男人,这个不浪漫、不会说情话、只会说“超市买的特价”的男人,他是我丈夫。

是我当初心甘情愿嫁的人。

我伸出手,碰了碰他的胳膊。

他转过头看我。“怎么了?”

我没有说话。我凑过去,吻了他。

他愣住了。大概有三秒钟,他整个人都是僵的。然后他反应过来,嘴唇动了一下,手抬起来,犹豫了一下,放在了我的腰上。

这个吻很短,大概只有几秒钟。我松开他的时候,他的耳朵红了。

“何静……你今天……”

“嘘。”我把手指放在他嘴唇上。

我站起来,拉着他的手,走进卧室。关上门,把电视的声音关在外面。

我让他坐在床边,自己站在他面前,开始脱衣服。

先脱了毛衣,再脱了打底衫,然后是内衣。

他的目光从我的脸移到我的胸口,又从胸口移到我的眼睛。

他的表情很复杂,有惊讶,有期待,有一种很久没有被触碰过的渴望。

“你不想吗?”我问。

“想。”他的声音有点哑。

“那还等什么?”

那天晚上,我和陈建国做了。

很久没有和他做了,我几乎忘了他的身体是什么感觉。

他的手指还是那么粗糙,动作还是那么机械,节奏还是那么稳定。

但今天不知道怎么了,我觉得这些都不重要。

重要的是,他在。

他在我身边,在这个家里,在这个我们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的卧室里。

他进来的时候,我闭上了眼睛。

没有想夜鹰,没有想许哲,没有想任何人。

我只是感受着他的存在——他的体重,他的温度,他的呼吸打在我的脖子上。

“何静……”他叫我的名字,声音很轻。

“嗯。”我应了一声。

他加快了速度。

床发出吱呀的声音,和我们的喘息声混在一起。

我搂着他的脖子,手指插进他湿漉漉的头发里。

他的头发比以前薄了一些,但还是很软。

高潮来临的时候,我没有叫出声。我只是收紧了搂着他的手臂,把脸埋在他的颈窝里。他的汗水沾在我脸上,咸咸的。

他射了之后,趴在我身上,喘着粗气。过了好一会儿,他才翻过身,躺在我旁边。

“今天怎么突然……”他问。

“想你了。”我说。

这三个字说出口的时候,我自己都愣了一下。不是假话,也不是真话。是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、连我自己都分不清真假的话。

他沉默了几秒,然后伸手握住了我的手。他的手掌很厚,手指粗短,掌心有薄茧。他握着我的手,没有松开。

“我也想你。”他说。

我看着天花板。

灯没开,窗帘没拉,月光从窗户照进来,在地板上投下一片银白色的光。

我想起夜鹰送给我的那本诗集,想起里面夹着的那张书签——“你是我半途而出的夏天”。

陈建国不知道这些。他不需要知道。

他只知道,今天晚上,他的妻子主动吻了他,主动拉他进了卧室,主动和他做了爱。

他只知道,她说“想你了”。

他不知道这三个字背后藏着多少别的东西。

但那又怎样呢?

他开心了。我也开心了。

这就够了。

开学后的第二周,许哲的考研成绩出来了。

他发来消息的时候,我正在办公室批改寒假作业。手机震了一下,我拿起来看,是他发的一张截图——成绩单。分数不低,过线应该没问题。

“何姐,我过了!”后面跟了一连串感叹号。

我回复:“恭喜。复试好好准备。”

“何姐,我想见你。”

我想了想,回复:“周末吧。周末我去找你。”

周六下午,我去了许哲家。

穿了一件黑色的中长款羽绒服,里面是烟灰色的圆领毛衣,下身是一条深蓝色的直筒牛仔裤,脚上一双白色板鞋。头发扎成低马尾,素颜。

许哲开门的时候,脸上带着笑。那种笑是发自内心的、压都压不住的笑。他瘦了一些,但精神比之前好了很多。

“何姐!”他一把抱住我,抱得很紧。

“行了行了,”我拍了拍他的背,“进去说。”

他松开我,拉着我的手进了屋。

书桌上的考研资料已经收起来了,换成了复试的参考书。

但房间里还是乱糟糟的,被子没叠,茶几上堆着外卖盒。

“你什么时候才能学会收拾屋子?”我说。

“等复试完了。”他笑着挠了挠头。

我看着他。

他的眼睛里有光,那是年轻人特有的、被希望点亮的光。

这种光让我想起自己二十多岁的时候,也曾这样热烈地期待过什么。

现在那种期待已经淡了,但看到别人眼里有,还是会觉得好。

“何姐……”他叫我,声音里带着一种只有在我面前才会出现的、软软的语气。

我走过去,伸手摸了摸他的脸。他的皮肤光滑而温热,胡茬刚冒出来,扎在我掌心里。

“想我了?”我问。

“嗯。”他点头,耳朵又红了。

我笑了。这个男孩,不管在床上多放得开,耳朵还是会红。这是我对他最有把握的地方。

我踮起脚尖,吻了他。

他的嘴唇很软,带着一点点紧张。

我的手从他的肩膀滑到胸口,解开他卫衣的拉链,把他的卫衣和里面的T恤一起往上推。

他配合地抬高手臂,让我把衣服脱掉。

赤裸的上身在午后的光线里很好看——年轻的肌肉线条流畅而结实,锁骨下方的皮肤泛着淡淡的光泽。

他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,胸口起伏着,乳尖已经微微发硬。

“躺到床上去。”我说。

他乖乖地躺下了。

我站在床边,慢慢脱掉自己的衣服。

羽绒服、毛衣、打底衫、内衣。

每脱一件,他的目光就更深一分。

当我的手伸向牛仔裤的扣子时,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。

牛仔裤滑到脚踝,我踢掉它,然后是内裤。

我赤裸地站在他面前,二月底的光线从窗户照进来,落在我身上。

我没有急着上床,而是先拿起遥控器把空调温度调高了一些——他的房间太冷了。

“何姐,你快上来……冷……”他说。

“知道冷还不开空调。”我掀开被子钻了进去。

被子里的温度很低,我的皮肤接触到凉丝丝的床单,起了一层鸡皮疙瘩。

但下一秒,他的身体就贴了上来——滚烫的、年轻的、充满力量的身体。

他的手臂环住我的腰,把我整个人拉进他怀里。

“好想你……”他的嘴唇贴着我的耳朵,声音闷闷的。

我的手伸下去,探进他的运动裤里。

他已经硬了,鸡巴在内裤里撑起一个明显的弧度,隔着布料都能感觉到它的热度。

我的手指勾住他内裤的边缘,往下拉。

“抬一下。”我说。

他抬起腰,我把他的运动裤和内裤一起褪到膝盖。

鸡巴弹出来的时候,几乎打到了我的手背。

它已经完全勃起了,龟头涨成了深红色,青筋在柱体上缠绕着,马眼上已经渗出了一滴透明的液体。

我用手握住它,能感觉到它在掌心里跳动。拇指在龟头上画了个圈,把那滴透明的液体抹开,他的身体猛地一颤。

“何姐……”他的声音发颤。

“别急。”我说,俯下身去。

我用舌尖舔了一下龟头,咸咸的,带着一点点腥味。

他发出了一声压抑的呻吟,手指攥紧了床单。

我把整颗龟头含进嘴里,用舌头包裹住它,慢慢往下吞。

“何姐……何姐……太大了……你慢点……”他的声音断断续续的,带着一种哀求的语调。

我含着他的东西,抬起头看了他一眼。他的脸涨得通红,眼睛半闭着,嘴唇微张,胸口的起伏越来越剧烈。

我没有慢下来。我加快了速度,舌头在马眼上打转,手握住根部上下套弄。他的大腿肌肉绷得紧紧的,脚趾蜷缩起来。

“我要到了……何姐……我……”

我停下来,吐出了他的鸡巴。

他睁开眼睛,眼神里有一种近乎绝望的茫然。

“何姐……为什么停了……”

“因为我不想这样。”我说。

我跨坐到他的胯骨上,扶着他那根湿淋淋的鸡巴,对准了自己的入口。

我的阴道已经湿透了,从刚才含他的时候就开始湿了。

龟头抵在阴道口的那一刻,我们同时倒吸了一口凉气。

我慢慢往下坐。

他的东西一寸一寸地撑开我的阴道内壁,那种被填满的感觉让我仰起头,喉咙里发出一声满足的呻吟。

当整根没入的时候,我能感觉到龟头顶在了子宫口上,那种酸胀感让我的腰一下子就软了。

“操……好深……”我说。

许哲的手掐着我的腰,手指陷进我腰间的软肉里。他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们交合的地方,呼吸粗重得像一头小兽。

“何姐……你里面好紧……好热……”

“因为你太大了。”我说,开始上下移动。

一开始很慢,每次只抬到龟头的位置,再慢慢坐下去。

我能感觉到他的东西在我身体里每一寸的轨迹——龟头的棱角刮过阴道内壁时的那种酥麻,柱体的青筋摩擦过敏感点时的战栗。

他咬着嘴唇,强忍着不发出太大的声音,但喉咙里还是漏出了断断续续的呻吟。

“何姐……我不行了……你快一点……”

“想让我快?”我俯下身,嘴唇贴着他的耳朵,声音低得像从喉咙深处挤出来的,“那你求我。”

“求你……何姐……求你快一点……”

“求我什么?”

“求你操我……求你快点操我……”

我笑了。这个男孩,终于敢说“操”这个字了。

我加快了速度。

不再是上下移动,而是前后摆动腰肢,让他的东西在我身体里来回搅动。

那种“咕叽咕叽”的水声在安静的房间里格外清晰,混着我们的喘息和床的吱呀声,形成一种淫靡的交响。

“许哲,姐的逼舒服吗?”我说。

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,我自己都觉得意外,但又觉得理所当然。

和许哲在一起,我越来越放得开,因为他的反应让我知道——他喜欢这样。

“舒服……何姐……好舒服……你的逼又紧又湿……”

“那你操深一点。”我换了一个姿势,翻过身去,跪趴在床上,屁股对着他,“从后面操我。”

他看着我的眼神像着了火。

他跪在我身后,扶着那根湿透的东西,对准了我的阴道口。

龟头抵在入口处的时候,我感觉到它在微微跳动。

然后他腰一沉,整根没入。

“啊——”我叫了一声,手抓住了枕头。

他开始了。

这一次他没有犹豫,没有试探,一开始就是又快又狠的抽送。

每一下都顶到最深处,顶到那个让我腿软的点。

我的脸埋在枕头里,发出闷闷的呻吟。

“许哲……操我……用力操我……”

他低吼了一声,速度更快了。

他的手指掐着我的胯骨,力道大得一定会留下淤青。

我不在乎。

我只在乎身体里那股越来越汹涌的快感,那种灭顶的、让人失去理智的感觉。

“要到了……我要到了……”

“我也……何姐……一起……”

他的手指从后面伸过来,按在我的阴蒂上。

那一瞬间,我的身体猛地绷紧,阴道内壁剧烈收缩,一股温热的液体从身体最深处涌出来,浇在他的龟头上。

我张开嘴,发出一声长长的、压抑的呻吟。

他也到了。

一股一股滚烫的精液射进我的身体最深处,我能感觉到它们在冲刷我的阴道内壁。

他的身体在发抖,喘着粗气,整个人趴在我背上,脸埋在我的头发里。

鸡巴出去的时候,精液和我的体液混在一起,从阴道口流出来,顺着大腿内侧往下淌。

我翻过身,仰面躺在床上,看着天花板。

他的头靠在我的肩膀上,手指在我胳膊上画圈。

“何姐……”

“嗯。”

“你刚才说的那些话……好骚……”

我转过头看着他。他的脸还是红的,但嘴角带着笑,不是那种羞涩的笑,而是一种满足的、被取悦了的笑。

“不喜欢?”

“喜欢。”声音闷闷的,“你怎么样我都喜欢。”

结束后,我们躺着说话。

他说他想考的那个学校在南方,离家很远。他说他有点紧张,怕复试发挥不好。我说“你行的,你够努力”。

“何姐,”他忽然转过头看着我,“如果我考上了,我们是不是就见不到了?”

这个问题他问过很多次了。

以前我没有回答,今天我想了想,说:“许哲,你考上之后,会有新的生活。新的同学,新的朋友,新的圈子。你会遇到很多人,比我年轻,比我对你好。”

“可是我只想要你。”

我看着他。

他的眼睛里有真诚,有不舍,有一种年轻人特有的、不计后果的执着。

我看着那双眼睛,心里没有感动,只有一种“他终究会明白”的笃定。

“你不会只想要我的,”我说,“你现在觉得是,是因为你还没遇到别的选择。”

他沉默了。我知道他不认同我的话,但他没有反驳。

离开的时候,他送我到楼下。

“何姐,复试完了我请你吃饭。”

“好。”

我发动车子,从后视镜里看到他站在单元门口,身影在路灯下被拉得很长。

他没有像以前一样问“下次什么时候来”。

也许他终于明白了——我不属于他,他也不属于我。

我们只是彼此生命中的一段插曲。

夜鹰那边,我们保持着每周聊几次的频率。不是每天,而是隔一两天。有时候他发一张照片,我回一句;有时候我发一段语音,他回一段。

他的语音总是很短,声音很低,像深夜的风。我会听两遍,第一遍听内容,第二遍听声音里的那些东西——沉稳、克制、带着一点点温度。

3月上旬的一个晚上,他发来一条消息:“今天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一棵树,开满了花。不知道是什么花,但很好看。想到你。”

我看着这行字,嘴角弯了弯。

“什么颜色的?”我问。

“粉白色的。一簇一簇的,像云。”

“可能是樱花。你说过要带我去看樱花的。”

“嗯。说话算话。”

我靠在沙发上,想了想,打了一行字:“夜鹰,你说我们这样算什么呢?”

他过了一会儿才回复。“你觉得算什么?”

“我不知道。”

“那就先不算。等知道了再说。”

这句话说得真好。

不算,不等,不定义。

就是在一起的时候好好在一起,不在一起的时候各自生活。

没有压力,没有期待,没有“你应该怎样”的要求。

我回他:“好。”

他发来一个笑脸。“晚安,荷花。”

“晚安。”

我把手机放在枕头边,关掉灯。黑暗中,我想起他说“说话算话”的时候,声音很低很稳,像在说一件一定会发生的事情。

至于发生什么,那是以后的事。

现在,我只想好好享受这种感觉——和一个懂你的人,慢慢地,不着急地,走近彼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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